粤食药监通〔2014〕70号
各地级以上市、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:
广东尚瑞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“消糖灵片”、广东心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“龟鹿补肾片”,于2014年1-3月份多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,我局自2014年5月27日起撤销其在有效期内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被撤销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及所涉药品信息
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4年5月29日
附件
被撤销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及所涉药品信息
|   序号  |  
      药品名称  |  
      药品 批准文号  |  
      生产企业  |  
      被撤销的广告批准文号  | 
   
|   1  |  
      消糖灵片  |  
      国药准字Z20053721  |  
      广东尚瑞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|  
      粤药广审(文)第2014010007号  | 
   
|   2  |  
      龟鹿补肾片  |  
      国药准字Z20080217  |  
      广东心宝制药有限公司  |  
      粤药广审(文)第2013110562号  | 
   








